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請您於參與本活動前先行閱讀以下事項,參與活動即表示您已同意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與相關人員之下列個人資料,並可開始本活動相關步驟:

01.
蒐集個人資料之公司名稱: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02.
蒐集之目的:

(1)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為本活動參加者與相關人員身分辨識等)。

(2)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者通知使用等)。

(3)廣告、行銷或商業行為管理。

(4)得獎通知及公布。

03.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手機號碼及臉書帳號等。
0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網站伺服器於中華民國境外之其他地域。

(3)對象: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台灣地區各營業單位、關係企業以及委任其處理本活動相關事務之必要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代理商、合作廠商或其他企業、個人等)。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檔案),及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其他使用,暨將個人資料作跨國(境)之處理或利用等。

05.
您與相關人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您得隨時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但如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已妨害利用對象依法應盡之義務或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06.
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時,對您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如不提供並同意就該等個人資料為上述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07.
您與相關人員應同意於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後,利用對象仍得基於業務所必須而繼續管理、保存、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
08.
您應擔保如您有提供其他相關人員之個人資料,即代表您已取得該等人員之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及為相關授權,否則您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09.
有關本同意書之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同意書相關事宜涉訟時,參加者及本公司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