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

為健全董事會管理及監督功能,在董事會下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及「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114 年審計委員會預計召開5 次會議,薪資報酬委員會預計召開3次會議,永續發展委員會預計召開2次會議,和泰集團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預計召開4次會議。

審計委員會

1.本公司於105年6月21日設置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目前成員如下:

114年審計委員會預計開會5次,3位獨董成員,目前運作情形如下: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下:

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

委任日期:114年6月23日起3年(與第22屆董事任期相同)

114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預計開會3次,目前運作情形如下: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共有5位,由蘇錦夥獨立董事、田天明獨立董事、蕭金泉獨立董事、黃文瑞董事及蘇晶董事擔任委員,其中蘇錦夥獨立董事曾任中衛發展中心總經理,其致力於輔導產業發展及協助企業永續轉型,在永續領域具備專業能力。目前運作情形如下:

和泰集團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

委任日期:114年6月23日起3年(與第22屆董事任期相同)

114年和泰集團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預計開會3次,截至目前為止運作情形如下: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溝通政策: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說明,並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2)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並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拜訪子公司,進行實地稽核作業,並針對稽查內容與子公司進行 討論及溝通。

二、溝通情形摘要:
(1)為使獨立董事能充份了解財報內容,故皆會於正式審委會議前,召開"會前會",而獨立董事皆於每一場都親次出席,出席率100%  故114年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摘要:

(2)為使獨立董事能充份了解稽核報告內容,故皆會於正式董事會議前,召開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會前會",故114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