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實踐企業永續、具體落實與監督企業永續政策及永續經營發展策略,和泰汽車於2018 年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為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並於2021 年12 月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一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透過定期會議的召開,訂定和泰年度永續政策並檢視各項ESG 議題方針執行情形。2023 年已針對環境、社會以及公司治理ESG 運作成果提報12 月董事會。有重大事件或議題時,各單位先行與各董事報告,依董事建議調整議題內容後,再依法提報審計委員會,最後提報董事會作討論,若董事有建議,亦會計載在會議記錄中,2023 年未有重大關鍵事件發生。

為具體落實與監督和泰汽車的經濟、環境和社會之作為與績效,整合公司資源並將各項ESG議題納入日常營運中,永續發展委員會轄下設立永續發展工作小組,以「環境保護事務局」、「社會公益事務局」及「公司治理事務局」做為永續相關事務推動之執行單位,主要負責擬定各項ESG 專案方針與執行,並於7 月進行方針檢討及12 月由各事務局說明執行結果及次年度執行重點計劃,最終統籌各事務局績效成果提報至永續委員會。永續發展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和泰環境管理委員會、TOYOTA 車輛部、Lexus 車輛部、TOYOTA 售後行銷部、公關法務部、公司治理室等單位。此外,由管理本部擔任永續發展委員會總事務局,主要負責委員會召開事宜及跨單位溝通協調,並針對每年的重大性議題進行判定及對應、蒐集各單位永續議題運作成果,編寫和泰汽車永續報告書,每年向董事會提報ESG 推動事項與成果兩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