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架構
董事會
和泰汽車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依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13 至15 人,其中獨立董事3 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董事長未兼任高階經理人職務、獨立董事連任均未超過三屆。目前董事提名與遴選準則尚無納入ESG 衝擊管理能力,但現行董事之一已在其經營事業上積極推動環保相關事項,未來董事提名將考量納入永續相關指標。

和泰汽車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依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13至15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董事長未兼任高階經理人職務、獨立董事連任均未超過三屆。目前董事提名與遴選準則尚無納入ESG衝擊管理能力,但現行董事之一已在其經營事業上積極推動環保相關事項,未來董事提名將考量納入永續相關指標。
本公司董事與獨立董事提名與選任方式如下:
- 董事選任:
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另依公司法192-1條之規定,持股達1%以上之股東得於提名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候選人名單。 - 獨立董事選任:
考量和泰未來發展趨勢,由和泰退休員工、專業人士及產官學界熟悉產業現況及未來趨勢之人士擔任,另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4項之規定,被提名為獨立董事之候選人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是否符合獨立性。
股東會依公司法規定,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提名人選於4月董事會審議候選人相關資料(姓名、學歷、經歷),完成提名作業,再提報6月股東會的選舉案。
和泰汽車2024年已召開8次董事會,董事平均出席率達到100%。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本公司全體董事皆已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規範,董事進修平均時數為8.29小時,高於法令規定之6小時時數,課程內容涵蓋公司治理、永續發展、風險管理及數位科技趨勢等,詳細董事進修情形,可參閱本公司年報。
董事成員多元化
為有效發揮董事會效能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和泰汽車於「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規範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定適當之多元化方針。2024年共有14位董事,包含3位獨立董事,占比為21%,具員工身份董事2位(蘇純興總經理及長沼一生執行副總經理),佔比為14%,女性董事2位,佔比為14%。51~65歲董事有5位,66歲(含)以上董事有9位,董事皆具經營管理、企業管理、金融等專業背景。除考量專業能力及實務經驗外,也重視董事個人在道德行為及領導上的聲譽。
同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已具備營運判斷、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領導與決策等能力,並具相關產業知識。有關各成員學經歷、專業知識及進修情形,請參閱本公司2024年度股東會年報22至33頁。
